Mark Cuban 這篇 Mark Cuban’s 12 Rules for Startups (Mark Cuban 的創業十二條法則)的第一條法則是:Don’t start a company unless it’s an obsession and something you love (不要創立一個公司,除非是能讓你沉迷和喜愛的一件事),意思是說不要為了創業而創業,創業是一個冗長和充滿挑戰的過程,而且不一定能賺到錢,因此如果賺錢是唯一的目標,那創業的過程將是非常無味且辛苦的。
對這第一條法則我完全的認同。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這個人最大的嗜好和興趣就是架設網站和網球,我對這兩項興趣和嗜好的沉迷到了不可自拔並有些瘋狂的地步。
二十歲以前,網球是我的生命,幾乎天天打,暑假的時候,有時一天可以打上五個小時,非常的瘋狂。
十七歲開始接觸網路以後,就再也沒有和網路分開過了,我喜歡架設網站,讓很多很多的人有機會接觸到我的作品,我的創意。三十多年來,非常幸運的是我的工作就是我喜歡做的事情,創業靠網路,工作也靠網路。
五年前就在想,為什麼不把我的兩個興趣結合起來,成立個和網球相關的網站呢?
五年了,等了並按排了五年了,我的一個 idea 醞釀了五年,過去幾個星期的發展,讓我覺得時機總算成熟了!
我非常的興奮,興奮到打算取消部份原本暑假到處走走的計劃,在家裡重新學寫網站程式,親自來寫一個我策劃五年的,與網球相關的網站⋯ 現在天機還不能洩漏。
這篇的重點我想要表達是:不要為了創業而創業,創業做自己愛做而且想做的事情,才有用不完的熱情和動力,成功了,好,沒成功,也享受了其過程,沒有浪費不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