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的四十八個定律,第一條,絕不可功高震主

張阿德 企業階梯, 讀書心得 1 Comment

Law 1 – Never outshine the master

Always make those above you feel comfortably superior. In your desire to please or impress them, do not go too far in displaying your talents or you might accomplish the opposite – inspire fear and insecurity. Make your masters appear more brilliant than they are and you will attain the heights of power.

第一條 – 絕不可功高震主

無論任何時候都要讓你的上級保有優越感,在求表現的同時千萬不要太超過,鋒芒畢露可能招致反效果 – 引起戒心和不安全感。對上級要逢迎拍馬的讓他們覺得自己很聰明,那這樣你就可以得到更高的權利。

我的心得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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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48 Laws of Power 這本書的第一條定律就是指無論在任何時刻,絕不可功高震主,可不是嗎?因功高震主而遭殺身之禍的例子,歷史上還少嗎?書中所提到 Nicolas Fouquet,和中國歷史上的韓信年羹堯孫立人,等哪一個不是下場淒涼。

台灣名廚阿基師就曾和年輕學子對話時說過:「出社會最忌功高震主」,阿基師的「職場六不」:不功高震主、才大欺主、權高壓主、不妒忌、不比較、不計較,這「職場六不」真的是每個人應該切記在心的。

相反的,如果能替上級營造出其(或許不存在的)英明睿智,誇大其功績,那害怕沒官升嗎?

這個道理其實不用多說,大家應該很能了解,上級是權力的來源,一定要切記,功高震主,是自找死路和自斷前程最快的方法,然而適時的逢迎拍馬是快速升遷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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